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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投递量为贯彻执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最大限度发挥公共招聘平台作用,提高展位使用效率,规范不良招聘行为,实现招聘单位和求职者的良性互动和交流,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招聘服务资源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会开始时间为上午9点,请按时参会,最晚不得超过9点半。如未提前电话告知原因,预定展位却未到场者,一个月内谢绝招聘。
二、招聘会结束时间为中午12点,招聘单位在11点之后方可离场,如有特殊原因,请告知前台。如展位已启用而未见招聘方人员,视为恶意占用,一个月内谢绝招聘。
三、倡导文明、守法招聘,禁止游走招聘,随意散发宣传材料,如不服从市场工作人员劝告,继续此类行为的单位,一个月内谢绝招聘。
四、严禁借用营业执照注册招聘。只允许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受其委派的正式工作人员办理招聘手续,不得代替相关单位或其他单位办理。严禁借用、顶替其他单位名义进行招聘活动,一经发现三个月之内谢绝入场。
五、严禁以任何理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扣押求职者证件,如发现此类行为,一经核实后,该单位永久禁止入场招聘,并对其网络账户实施封号管理。
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不从事经营性活动,不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不向职介机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提供人员获取与信息服务。
本规定自2017年2月14日起执行。
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
2017年1月19日
为了让更多的用人单位进场招聘,为了向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经研究决定,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将于近期实行新的展位预订规则。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一个招聘单位一周之内只能预订一场现场招聘会。
展位预订系统将自动记录、识别招聘单位预订展位的情况,自动限制同一用人单位一周之内预订二次展位。
二、每周一上午11点开放本周内所有场次招聘会的预订。招聘单位应根据招聘需要和招聘会主题类型合理选择招聘会场次,展位一旦预订后不可变更。因展位有限,请提前考虑,稳妥选择。
特此通告。
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
2016年9月12日
尊敬的招聘单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一如既往的支持,为了保证新市场招聘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展位预定及办理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现场招聘会为公益性招聘会,对招聘单位及求职者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会时间为上午9点至12点。
二、实行“先审核后预定”制度,招聘单位需在市场门户网站(www.jnhr.gov.cn)自行发布招聘信息,经市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预定展位。
三、不同类型招聘单位的预定流程:
A、如招聘单位首次参加招聘会,请先在门户网站注册,并发布职位信息,通过“网络审核”后,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前台审核资质,通过“现场审核”后方可预定招聘展位。
B、如网站提示招聘单位状态为“网络审核通过”,需登录网站发布职位信息,并提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前台审核资质,通过“现场审核”后方可预定招聘展位。
C、如网站提示招聘单位状态为“现场审核通过”,需登录网站发布职位信息,经市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进行展位预定。
四、已预定的招聘单位可直接进入预定展位,用桌面上的“身份证识别仪”读取预留的联系人身份证,启动展位招聘系统,也可到前台办理到场手续。新市场采用信息化、无纸化招聘方式,启动展位后招聘信息会同步在显示器上,现场不得摆放海报及易拉宝之类的纸质招聘材料。在与求职者达成初步就业意向时,请刷求职者身份证件,并将求职者相关信息录入展位系统。招聘会结束后,可登陆网站查询并下载相关信息。
五、对招聘单位实行信誉评价管理制度,如已预定展位却无法按时前来,请于9点前通过网站或电话取消展位。如未告知前台,9点半之后预定展位将自行取消,该单位一个月之内谢绝入场招聘。
六、为营造舒适、和谐、有序的洽谈环境,请勿在公共场所摆放展架、海报等材料,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七、倡导文明、守法招聘,禁止游走招聘,严禁以任何理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扣押求职者证件。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招聘前台工作人员。
官方网站:www.jnhr.gov.cn
即时了解参会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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