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经过这次修订,高职专业类由78个增加到99个,专业总数由1170个调减到747个。
谈到专业调减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说,更名的专业主要是专业名称不够科学规范、不能完全体现专业内涵,或需根据相对应的产业转型升级与技术进步而调整的专业。合并的专业主要是专业内涵相近、核心课程基本相同,或专业口径太窄的专业。
据悉,新《目录》主要根据产业分类进行专业划分,更加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要求。 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战略需要,按照“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对接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目录》重点调整、增设了面向产业价值链中高端的相关专业。新增的专业主要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交叉、新兴职业与技术进步需要的专业。
新《办法》注重市场导向,突出强调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扩大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调整自主权,规定除医学、公安司法、教育等特殊专业外,高校可在《目录》中自主设置高职专业,仅须备案即可,同时,专业方向完全由高校自行设置,教育部门不再备案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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